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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營圖書銷售的商家們注意了,不得在未取得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的前提下銷售書籍,期刊,否則視為無證經營,一經查實,罰款5萬元以上。
為此,今天小編詳細為企業(yè)家朋友們詳細介紹下什么是成都出版物經營許可證,成都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怎么辦,辦成都出版物經營許可證需要什么資料,辦成都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有什么流程?
(經營范圍:網上銷售:書刊、影像)、有與其業(yè)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、申請書(申請書應載明單位名稱、地址、企業(yè)類型、資金來源及數額)、經營場所的情況及使用權證明、公司章程、法人股東身份證復印件、法人寸照2張、執(zhí)照正副本復印件,副本原件、公章、購銷合同復印件,進項票據、圖書貨架、網上銷售需要銷售平臺的截圖證明
1、申請受理
按照許可的法定條件、標準,查驗申請材料是否齊全、符合法定形式,申請事項是否屬于行政主體的職權范圍,許可申請是否在法律、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期限內提出,申請人是否具有申請資格;決定是否受理。行政機關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許可申請,應當出具加蓋本行政機關專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書面憑證。
2、審查與決定
(1)按照許可條件及標準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內容進行合法性、真實性審查,需要補正材料的,應在5日內,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全部內容。
(2)提出審查意見,對符合許可條件的,提出同意的書面審核意見,在審批表上簽署同意的審批意見。對不符合許可條件的,提出不同意的書面意見及理由,簽署不予許可的的意見和理由。
3、發(fā)證
(1)對準予行政許可的,工作人員及時將《出版物經營許可證》發(fā)放給經營單位或個人;
(2)對不予行政許可的,制定并送達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,說明理由,并將申請材料一并退還當事人,同時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出行政訴訟的權利 。
辦理時限: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。按照國家有關規(guī)定5個工作日對該材料初審。符合法定條件 材料齊全 場地也符合要求的20個工作日頒發(fā)《出版物經營許可證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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